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陕西森防”摄影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日期:2016-04-12 13:21:35审稿人:来自:作者:
各市森防站,杨陵区、韩城市、神木县、府谷县森防站,省森林资源管理局公益林处: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意见》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全面展示全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成果,扎实宣传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知识,有效促进林业有害生物摄影技术交流,活跃行业干部职工业余文化生活,推动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持续健康发展,唤起社会各界对保护森林资源、建设生态文明的关注和重视,我站决定举办“陕西森防摄影作品征集”活动。
一、组织机构
1、主办单位:陕西省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总站。负责活动的组织和评奖等工作。
2、协办单位:各市森防站,杨陵区、韩城市、神木县、府谷县森防站,省森林资源管理局公益林处。负责宣传动员、组织本区域作品征集和报送工作。
二、摄影作品征集范围
全省各级森防机构、林业系统的职工及摄影爱好者。
三、摄影作品征集内容
以“弘扬森防文化,促进绿色发展”为主题,反映陕西森防事业发展的新成绩,科学防治的新突破,人文生活的新风尚。拍摄记录防治控灾、监测调查、森防宣传、植物检疫等工作中的精彩画面和感人瞬间,展现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行业取得的成就。
主要内容:林业有害生物摄影、森防人风采、人文古树保护风貌。
四、时间安排
作品征集:2016年4月15日至9月31日。
网上初评:2016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
最终评选:2016年11月中旬。
五、奖项设置
1、摄影作品征集活动设一等奖5个,二等奖10个,三等奖20个,优秀奖若干,优秀组织奖5个。所有获奖作品均颁发获奖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印制宣传册,同时予以通报表彰。
六、参赛要求
摄影作品征集活动旨在唤起社会各界对森林资源保护、生态文明建设的关注和重视,推动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又好又快发展,为建设“绿色陕西”做出应有的贡献。各市要按照活动方案的要求,认真组织,精心策划,积极组织动员干部职工深入防治一线,积极参加摄影作品征集活动。对提交的参赛作品具体要求如下:
1、参赛作品必须是作者的原创作品,内容要真实,不得通过PS软件增、减原来图片中根本不存在的事物,但允许对色调、反差等做适当调整,所有作品上不得添加LOGO、水印、修饰性的边框等。
2、作品应以电子文件形式投稿,每幅作品注明作品标题、拍摄时间、拍摄地点、作者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邮编、手机、电子信箱等详细信息。投稿作品为jpg格式(需保留拍摄的原始参数),图片文件不得小于3M。
3、参赛者应对其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不得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任何权利,如有任何相关的法律纠纷,由投稿者本人承担。
4、本次大赛不收参赛费,所有征集作品均不退稿。所有获奖和入选展出作品,主办单位有权进行展览、复制、加工、印制宣传册等。
5、本次大赛解释权归主办单位,凡投稿的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凡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一经发现将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七、评选办法
1、所有参赛作品在“陕西森防信息网”专栏刊登,接受社会大众初评,确定入选作品。
2、组织入选作品举办“陕西森防摄影作品征集”森防摄影展,由专家组成评审小组现场对入选作品进行公平、公正评选,最终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
3、评选结果在“陕西森防信息网”公布,所有获奖作品在“陕西森防信息网”长期展示。
4、评审小组对比赛活动有最终裁定和解释权。
八、投稿方式
投稿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马军林 乔社锋
电话:029-88652846
陕西省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总站
2016年4月8日
“陕西森防摄影作品征集”森防系统摄影比赛活动参赛作品登记表
作品名称
作品简介
作者姓名 性别
工作单位
通信地址
联系电话 邮编
作者承诺:本人保证参加“‘陕西森防摄影作品征集’森防摄影征集比赛活动”的参赛作品由自己独立完成,表格所填信息真实有效,如发生侵权事件,本人将承担所有法律责任。
作者签名:
填表日期:
注:本表填写完毕后,请扫描并通过电子邮件与作品一起发送,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参赛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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